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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和省劳动保障厅的统一部署,现就2007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及管辖
年审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各类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年审的用人单位范围为: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及其所属或控股的企业;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其他所有制企业和市级其他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非企业单位。
县区劳动保障(人事劳动)局(含高新区人事劳动局)负责年审的用人单位范围为:在本行政区域内除省、市管辖以外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年审时间
本次年审的时间为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审内容
主要审查用人单位在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年审审验报表所设置的内容。
四、年审的方式
本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统一采取用人单位自查和行政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属单位的年审事宜另行通知)。
五、年审需提供的资料
用人单位参加劳动保障年审时,要如实填写《劳动保障执法审验报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上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审验证;3、职工名册、劳动合同书或合同鉴证表;4、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费凭证;5、2007年度12月份工资发放表;6、自检自查报告。
六、对不按规定参加年审的用人单位,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玉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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