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特别是去年下半年,物价持续上涨,对群众生活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影响很大。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安排和部署,要求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落实中央精神,劳动保障部于去年11月发出《关于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作出了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具体安排,确保2008年1月1日实施。 按照国务院、省、市要求,去年下半年以来,通海县政府周密安排,抓紧实施,根据当地物价上涨的实际情况,及时研究落实失业保险金新标准,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失业保险金新标准提高后,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为330 元/月,月增105 元。2008年通海预计将有540人领到新的失业保险金。 (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柯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