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制定的《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行为,通海县人事劳动局在与县监察局联发了贯彻“四项制度”的通知后,于2008年3月23日起率先在全系统内开展了“贯彻‘四项制度’,全面提高行政效能” 的学习教育活动。 为切实把“四项制度”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通海县人事劳动局成立了学习贯彻执行“四项制度”领导小组,采取培训学习四项制度与建立内部监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3月23日的学习培训动员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了《问责办法》、推行“四项制度”的决定和玉人事电[2008]4号文件通知,人事劳动局局长牟云对学习培训和今后的贯彻执行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和考试,做到人人牢记“四项制度”、遵守“四项制度”、执行“四项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同时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制订执行的实施细则、执行规范和监督措施,确保“四项制度”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其中“首问责任制”工作流程必须制订并上墙明示,服务承诺事项、限时办结事项及时公示。 通过学习培训和建立相关制度,人事劳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将得到进一步强化,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将得到大幅度提高,服务态度将得到彻底改善,群众的满意度和公信力也必将得到大幅提升。 目前人事劳动局对“四项制度”的学习贯彻活动正在向纵深拓展。 (通海县人事劳动局 禹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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