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编号:新府登20081号
第1号
现公布《关于对新平县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增设不建个人账户业务的通知》,自2008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新府登20081号关于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医保增设不设个人账户业务的通知.doc
新平县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