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月1日起,提高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
类区
新标准
(元/月)
核定失业保险金依据
适 用 地 区
一类
450
缴费工资低于(等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昆明市所辖各区(东川区除外)和安宁市
500
缴费工资高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低于(等于)100%
550
缴费工资高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
二类
390
昆明市所辖各县及东川区;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及玉龙县;和其他设市城市
430
480
三类
330
缴费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其他各县
370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