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200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加强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易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08年缺编补充工作人员使用编制计划的通知》(易机编[2008]16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2008年易门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名。 1、易门县人民医院5名:西医临床1名,护理2名,会计1名,医学影像1名; 2、乡(镇)卫生院10名:西医临床6名,中医临床3名,护理1名(十街乡中心卫生院西医临床1名,中医临床1名;六街镇中心卫生院西医临床1名,护理1名;绿汁镇卫生院西医临床1名,中医临床1名;铜厂乡卫生院西医临床2名;浦贝乡卫生院西医临床1名;小街乡卫生院中医临床1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易门县户籍;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已到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到注册的未就业毕业生; 7、报考县医院“西医临床”及“会计”岗位的考生应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西医临床”岗位限“临床医学”专业报考,“会计”岗位限“会计、电算会计、财务与会计、会计与审计、会计与统计”专业报考;“护理”及“医学影像”岗位应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岗位限“护理”专业报考;“医学影像”岗位限“医学影像、放射”专业报考; 8、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应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中医临床”岗位限“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报考,“护理岗位”限“护理”专业报考;“西医临床”岗位限“西医临床、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社区医学、公共卫生、卫生保健、妇幼保健、助产、预防医学”专业报考; 9、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需要,要求本次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报考乡镇临床岗位应持有执业助理医师及其以上资格证,报考县医院临床及医学影像岗位应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护理岗位应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报考会计岗位应持有会计执业资格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11月3日至11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易门县人才市场(象山路16号),联系电话:4967669。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每位报考人员交报名及考务费80元,进入面试者另交面试考务费100元。 4、考生在报考时须按规定填写所报单位(县医院或乡镇卫生)及岗位名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1、笔试内容:卫生《基础知识》和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08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内容:考察考核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及综合分析能力。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生于2008年11月14日到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象山路16号)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办法 1、笔试和面试办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笔试满分为150分,占总成绩的7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的比例应达到3∶1才能开考,不足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2、面试按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每个专业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计划录用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 3、按所报考专业人员笔试成绩的70%和面试成绩的30%相加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按相关政策办理招聘手续,实行聘用管理及人事代理。 4、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用人单位需求进行分配。 六、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局、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在人大、政协、监察、保密等部门的直接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七、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易门县人事劳动局 易门县卫生局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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