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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人事劳动局办事指南
★公务员管理
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
1、申报计划。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发的《关于云南省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若干政策的规定》(云人〔2001〕118号)文件精神,全省考录公务员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在接到市上报公务员录用计划的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在编制和计划限额内,填报《录用国家公务员计划申报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上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招考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方式、考试录用办法及招考岗位。
3、公开报名。各招考单位在统一时间和地点公开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按报考人数和岗位比例的相关规定确定开考岗位,并进行岗位调整。
4、笔试。报考人员进行全省统一笔试,笔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排名情况公布。
5、划定分数线。全市划定一条最低控制线和一条进入储备人才库分数线,参加面试的考生笔试分数不得低于最低控制线。
6、面试。按一定比例和岗位排名高低顺序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自动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根据《玉溪市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和《玉溪市国家机关面试考官资格管理暂行细则》(玉人事字〔2002〕57号)组织实施。
7、录用。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后的高低顺序确定和公布拟录人员,体检和政审后合格后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因体检和政审淘汰的依次递补。各招考单位按有关规定填写《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三份,按审批权报市人事局公务员科审批。录用审批表分别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文书档案。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程序及评审材料要求
1、范围对象
在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或非公经济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相应《实施意见》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我省“云人〔2007〕11号”文件要求。
国家已开考的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按国家统一规定参加相应考试。
3、申报程序
(1)在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经单位审核推荐后,送相应评委会办事部门。
(2)流动人员和实行人事代理的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向人事部门批准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由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后,送相应评委会办事部门。
(3)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业绩突出,符合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破格条件的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a、40岁以下(含40岁)破格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45岁以下(含45岁)破格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须认真填写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中,“本单位对破格推荐公认情况”栏目,指定答辩论文一篇,并复印一式五份,报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统一组织全省优秀中青年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场评审。
b、超过以上年龄界限需破格晋升的,须认真填写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中,“本单位对破格推荐公认情况”栏目,并经下一级评委会推荐后,按程序报相应系列高评委会办事部门。
4、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二份,填写此表中的业务自传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单位在评审表中如实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并签署推荐意见。
(2)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单位须审核原件并加盖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手续复印件各一份(单位须审核原件并加盖公章)。
(4)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包括:学术、技术论文、著作(含译著)、成果、奖励证书、相关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单位须审核原件并加盖公章)。
申报人员须对自己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从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
★工资福利与退休
一、企业从业人员退休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办退休手续需要材料:
(1)退休表一式四份
(2)近期五分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自谋职业的还要户口册复印件)
(4)独子证复印件
(5)社保缴费个人账户清单
2、正常退休
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工勤岗位年满50周岁。由本人提出申请(手写),经核查本人档案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由申请人填写退休表一试二份,经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盖章后,由县人事劳动局审批。
3、提前退休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男年满55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45周岁。由本人提出申请(手写),经核查本人档案后,符合国家规定特殊工种条件的,连同申请人的个人档案一起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填写退休表一式四份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2)劳动能力鉴定提前退休
由本人提出申请(手写),经核查本人档案后,由申请人填写《云南省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提供原始伤病史资料、病情诊断证明、伤病的各种医疗检查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患职业病的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属工伤鉴定的须提供有效的工伤认定材料;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的其它材料。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散失劳动能力的,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条件
1、正常退休
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工人年满50周岁。由本人提出申请(手写),经核查本人档案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由申请人填写退休表一试四份,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后,由县人事劳动局审批。
2、提前退休
公务员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45周岁。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达到规定年限,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提前退休。
(2)因病和非因工负伤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散失劳动能力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提前退休。
★培训与考试
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证书登记管理
《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是记载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接受培训教育情况的唯一凭证,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所在单位应将其参加培训教育的情况和考核结果在培训教育证书上进行登记,并以连续记载。
1、登记办法
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按(玉人事字〔2001〕29号)《关于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培训登记制度的通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按(玉人劳字〔1997〕208号)《关于对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进行登记。
2、审验登记时间
每年3月和9月为审验注册登记当年培训教育情况的时间。培训教育证书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未经市、县(区)委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任何部门和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均不能在培训教育证书上登记。
培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依照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事局(玉人事字〔2002〕81号)《关于加强玉溪市培训教育工作管理的通知》执行。
★合同鉴证与争议仲裁
一、申请合同鉴证及争议仲裁应提交的材料
1、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
(2)劳动合同签订名册(一式三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集体合同审核应提交的材料
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书》(一式三份)、审核申请。
3、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交的材料
书面《申诉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
4、办理人事聘用合同鉴证应提交的材料
签订的《人事聘用合同书》、人事聘用合同签订名册(各一式三份)。
5、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应提交的材料
书面《申诉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
★劳动就业
1、失业职工申办《失业证》和申领失业保险金办理程序:
失业职工审核表;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情况表;用人单位对失业职工的文件或者决定;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失业职工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失业职工近期5分照片;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表;失业职工档案。上述证件失业人员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所在县(市、区)失业保险机构备案。申办失业保险金时间期限为60天,逾期各单位和失业人员自负。
2、城镇失业人员申办《失业证》程序
城镇居民户口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书面申请;初中以上文化的学历证复印件;残疾人持残疾证复印件;大中专毕业生开具未就业介绍信;申请。
3、《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程序
《失业证》原件;书面申请;由原企业或户口所在地、居住地街道社区出具的就状况及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还须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原件。
4、失业保险个人参缴申办程序
户口册、身份证、《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区工作站为参缴人员开具的灵活性就业证明。
5、自谋职业申办程序
自谋职业申请、《失业证》、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完税证明;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区工作站开具的经营满3个月的就业证明。
6、下岗失业人员申办小额贷款条件和程序
贷款对象:经培训合格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认定企业。
贷款条件: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商业、餐饮和修理等微利经营项目,可获得贷款扶持。个人贷款一律实行担保制度,必须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工资收入作担保。认定企业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工资收入作担保外,还必须提供财产抵押,且到房产部门办理他项权利登记相关手续。
下岗失业人员贷款程序:贷款申请、身份证、《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培训合格证》、《营业执照》;担保人工资证明、身份证。
认定企业贷款程序:贷款申请、身份证、《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培训合格证》、《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机构代码证、工资花名册、他项权证;担保人工资证明、身份证。
★社会保险
《易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
★医疗保险
《易门县医保政策汇编》
《易门县人事劳动局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要业务流程》
易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评定办法(暂行)
★农村养老保险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1、如何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参保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者乡(镇)劳动保障所自愿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乡镇企业可以在当地以企业为单位统一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参加保险。
所有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都将在首次参保时领到一本由经办机构核发的《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同时由经办机构为每一位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这表明参保人与经办机构之间正式建立了一种社会保险关系。
2、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退保?如何办理退保?
投保人在缴费期内死亡或户口迁出本县,迁入地未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关系无法转出的,可以退保。
投保人死亡退保时,需由退保申请人携带村(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投保人死亡证明,并由退保人写出退保申请,到易门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办理退保。户口迁出本县退保时,由退保人携带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并由退保人写出退保申请,到易门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办理退保。
3、投保人进入领款期后领取养老金未满十年就死亡的如何处理?
投保人进入领款期后领取养老金未满十年就死亡的,可以由指定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续按投保人原领养老金的标准领取养老金满十年终止,也可以一次性办理继承保证金退保。办理继承保证金退保时,需由退保人携带投保人的养老金领取证和村(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投保人死亡证明,并由退保人写出退保申请,到易门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办理继承保证金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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