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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劳动监察部门还将在今年的执法年审中将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并覆盖到所有的企业。调研过程中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就当前劳动关系双方现状看,存在不少问题。由于企业对劳动合同法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为了逃避因违反法律法规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资本的逐利性使用工单位想方设法压低包括劳动力成本在内的一切成本以获得最大利润等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用工存在问题具体表现如下:一是在原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情况下,要求劳动者辞职;二是对在企业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不按法律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是对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设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四是依然存在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超时加班等现象。由于上述现象的存在使劳动者对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合同法》产生疑虑,新的法律能否给劳动者带来更大的保护?有的企业为减少眼前利益失去大量有着丰富经验、技能熟练的老职工,不但影响生产,更使员工缺少归属感,这对建立企业文化、树立企业形象,着眼于长期发展的企业都是不可忽视的隐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