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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一是继续广泛、深入的开展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争每个用人单位和职工都能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消除认识上的误区。二是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教育,使其承担起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三是劳动行政部门加强对企业违法行为、劳动合同签订的监管,防止企业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四是司法机关切实履行职能,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中确保公平正义。五是发挥各级工会的维权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六是发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是一个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和谐的劳动关系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直接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与配合,要集大众的力量把惠及民生的大事办好。
最后,郝副厅长指示,今后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国务院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意见正在征求意见当中,要继续加强宣传工作,掀起第二次宣传工作的热潮;二是继续抓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无论社会上有多少不同的声音,都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三是要认真抓好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作。下一步将加强执法监察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种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玉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孙月峰 作者:周于娜 |